经过初核初查,对在思想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确实存在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但不构成立案的干部,根据具体情形,按照“问题指数”确定三级预警。
一级预警。明确提出6种适用情形,对预警对象采取书面下发提醒函方式进行预警,或采取谈心谈话方式进行预警。
二级预警。明确提出7种适用情形,对预警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下发函询通知书预警,预警对象在收到预警函的十五个工作日内,需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。
三级预警。明确提出12种适用情形,按规定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书;同时,将诫勉事项告知诫勉对象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。